一、接待领导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局领导、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局领导
二、接待对象
宜春市奉新县辖区内的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宜春市范围内其他企业代表也可参加,原则上每个企业来访人数不超过2人。
三、受理内容
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部门的意见建议;企业发展及项目建设中需要生态环境部门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属于生态环境部门法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四、预约方式
企业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方式预约。联系人及其电话、电子邮箱如下: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 方晓 0795-3998835
邮箱:396559163@qq.com
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 熊苏敏 0795-4622025
邮箱:fxhb202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