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信息
微信扫一扫打开
发布信息
同城头条  >  本地  >  宜春一法院公告!
宜春一法院公告!
2023年09月15日 21:13   浏览:6   来源:宜春金点子信息港
提示点击上方"宜春视野"订阅下期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赣0902破15号

本院根据江西新纪元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9月12日裁定受理宜春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9月14日指定江西浩剑律师事务所担任宜春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管理人。宜春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10月14日前,向宜春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江西省丰城市太阿南路(丰城市人民法院侧门)江西浩剑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331100;联系人:黄律师1507959867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宜春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宜春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宜春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3年10月16日下午15:00召开,本次会议采取书面与通讯群组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采取书面审查与在微信群发表意见)。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四日
分享出去,让更多人看看

头条号
宜春金点子信息港
介绍
看信息看金点子信息港,找新闻看中央一套!
推荐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