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正全力侦办万某祥(高安市荷岭镇清溪村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该案犯罪嫌疑人万某祥以开办公司需要大量资金为由,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
现犯罪嫌疑人万某祥已被高安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了彻底查清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事实,尽可能为集资参与人挽回损失,请尚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于2023年10月31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借条、银行转账凭证及流水清单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高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公安机关呼吁,集资参与人应通过官方发布渠道有序进行报案登记、反映情况,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恶意组织煸动人员聚集、散布谣言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同时公安机关郑重承诺,将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利用相关平台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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