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联合执勤岗位
2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
2.身体健康,18-35周岁以下,高中文化以上,中共党员或者退役军人优先,优先者年龄可放宽至38岁以下;
3.身高165cm以上,形象较好;
4.本人及近亲属成员无犯罪、无吸毒、无赌博、无失信等不良记录。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如录用,一经发现将直接辞退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违纪违规被原工作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四、工资待遇
工资以货币形式每月由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发放,每月基本工资为4000元(包括单位、个人五险部分,不含加班费)。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发放百分之八十工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宜春市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秀江东路15号)。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10日。
3.报名方式:登陆宜春就业网站www.yc9y.com(宜春就业网)下载《应聘登记表》。应聘人员携带填写好的《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彩照2张。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2份、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2份现场报名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综合能力及岗位专业能力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面试地点均在宜春。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的条件、遵法守纪、信用等情况进行审核。若发现应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不良记录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数1:2比例面试,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与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派遣合同,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公司派遣到宜春市综合交通枢纽营运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联合执勤岗位工作。
2.聘用人员聘用期间要服从用工单位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纪律。